2018年2月14日,佛羅里達邁阿密瑪喬麗·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Marjory Stoneman Douglas High School)發生校園槍擊案慘案,19歲槍手持AR-15式步槍,造成17人死亡,14人送院治療。
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出武裝老師,以防止校園槍擊案,同為共和黨員的佛州州長斯科特提出每校一校警。共和黨收了大量全國步槍協會(NRA)政治捐款,不希望限制槍械銷售打擊政治盟友可以理解。但是,在不加強槍管的前提下,共和黨提出的建議成效究竟有多少?
最新消息指出,佛州槍擊案當天,有一位持槍校警90秒後已經抵達現場,但就呆在校門四分鐘。當面對手持全自動突擊步槍的槍手,訓練有素的警察效果並不理想,拿手槍對付步槍槍手只是電影情節,火力相差太遠,要有必死的覺悟才可能衝上去駁火。而警察總不能每天穿避彈衣拿衝鋒槍上班,如果敎師有槍,難道表現會比警察更好?
說遠一點,有校警也不會保證沒有槍擊案,在美國除了學校,在職場、公衆場所,甚至軍事基地一樣可以發生槍擊案,美國最大的軍事基地胡德堡(Fort Hood)就曾分別在2009及2014年發生兩次槍擊案,只要槍擊案兇手有必死的心理準備,武裝守衛只可以減低傷亡,阻止不了慘劇發生。
2009的胡德堡槍擊案,一個陸軍醫官只用一支半自動「手槍」(FN Five-seveN手槍),就在其他軍警火力介入之前,造成12名軍人和1名軍方雇員在事件中喪生。對於兇徒,一分鐘已經可以造成嚴重傷亡。
其實,只要嚴格限制半自動武器,已經可以大幅降低槍擊案的死傷,這樣簡單的道理,政客們不可能不知道。美國的民主制度,在政治捐款者的利益似乎已經失效,令人痛心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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