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涉行賄去年於美國被捕,至今還柙近3個月,其律師就保釋被拒而提出上訴。檢控官昨披露,何志平羈柙期間仍與涉案能源公司密切聯絡,法官最終裁定其上訴失敗。據指,辯方律師於求情時提及,何在獄中仍熱衷於「一帶一路」,主動教授與中國做生意技巧。

司法部指何志平被捕後 獲更多可靠證據
據《立場新聞》引述司法部在向法庭提交的信件,提及反對何志平保釋的理據。信件指出,何志平被捕後,有關當局再搜查何志平任職的中華能源基金會辦公室、查問證人以及獲第三方提供文件,獲得更可靠證據,由於案件證據確鑿,何志強有相當大機會僭逃。
信件亦分析,何志平與多個國家關係密切,例如中國、乍得及烏干達等,都與美國未有引渡協議,即使返到香港,香港與美方的引渡協議亦相當繁複,「何志平一旦返港,被引渡回美的機會,只會是更低。」
何志平羈柙期間與涉案能源公司密切聯絡
據商業電台報導,檢控官首次在法庭披露,何志平在羈柙期間,仍定期以電郵與涉案的中資能源公司聯絡,當中亦有談及案件。檢控官相信,能源公司至今仍然願意幫助他,所以可能會花錢協助他潛逃,或補償其失去了的保釋金。
檢察官呈交案中的銀行及電匯紀錄,並關注有海外人士,包括來自有關能源公司的匿名消息都指今次檢控有政治動機,相信會有人因此而協助何志平逃離美國,因此反對讓他保釋。
《明報》指,辯方律師Edward Kim求情時提及,何志平在獄中仍熱衷於「一帶一路」,主動在大都會懲教中心(Metropolitan Correctional Center)教授與中國做生意技巧,並擔任普通教育發展證書(GED)導師。
法官指案件證據充份「定罪機會高,潛逃機會高」
《蘋果日報》報導,法官拒絕其保釋主要理據是認為案件證據充份及詳細,許多證物是電郵及銀行紀錄等文件,定罪機會高,潛逃機會自然也高。對於辯方指何志平參與大量公共服務,品格可靠。法官反駁指,案件的控罪是賄賂,性質上是缺乏誠信,因此何志平在公眾前的一面不能代表整個人。
法官同意控方觀點,認為無法估計何志平的財產有多少,而上海能源公司或會動用資源,協助何志平潛逃,因此拒絕他的保釋申請。法官提及,中國部分官媒的評論,形容案件是「政治檢控」,即使何志平潛逃至中國或香港,也不代表他會名譽掃地,外界或只視他為一名「避過政治檢控的中國人」。
案件於11月5日正式審訊 何志平仍可提出保釋
據《香港01》形容,何志平得悉保釋再被拒後,離開法庭前與律師握手,但強顏歡笑及展示愁容。雖然何志平保釋被拒,但法官指出,辯方亦可以繼續提出保釋,但需要有新理據和論點,並要交代涉案款項的來龍去脈。
何志平律師向法官表示,若保釋申請被拒,建議將案件正式審訊日期訂於今年11月5日。法官接納建議,預計屆時審訊需時約六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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