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2月16日,美國國防部正式選出投標競爭未來導彈護衛艦(FFG(X))方案的五家廠商,並提供每家3千萬美元進行方案的深化設計工作,務求於2019年中提出更成熟的方案進行選型競爭。一切順利的話,軍方將於2020財年下單第一艘,並於往後10年建造19艘同型艦。十年前,眾人皆估計中型的導彈護衛艦將絕跡於美國海軍,估不到十年後這類軍艦又悄悄回到美軍艦列。
早於2000年代,美國艦隊大型水面艦完成「神盾化」之時,美軍亦開始處理手上已接近壽限的派里級導彈護衛艦,並為其尋找代替艦。派理級在美軍中本來是「打雜艦」,主力反潛與船團護航,兼具有限區域防空能力。雖然派里級在設計哲學上屬於「拼數量」而較輕視質量的艦型,但比起蘇聯海軍而言,設計及運用上仍保持相當高的水準。
基於美國在冷戰後評估在可預見未來難有與西方海軍匹敵的水上力量,然而維和及應付區域衝突的任務大增,規模龐大的傳統護衛艦群似乎無法前出應付這種淺水任務,故他們於1990年代初期提出「由海到陸」戰略,由過往「奪取制空權」及擊潰蘇聯海軍的主要任務,演變成以「對陸支援」為主、支援陸戰部隊沿岸作戰的任務。為此,美軍打算取消傳統護衛艦,轉而採購更多小型、高速且適合沿岸淺水地區任務的艦艇,組成小艦隊作為沿岸掃蕩作戰的先鋒,同時將神盾艦「釋放」出來,參與區域防空、陸攻及反彈道作戰。這構想最後演變成今天譭譽參半的瀕海戰鬥艦(LCS)。
然而,至2010年代中期,美軍開始調整LCS的建艦數量,由52艘降至32艘,並大幅簡化其功能。這不但判了LCS後續發展的「死刑」,甚至可說是對現有版本的「由海到陸」戰略的大幅度修改。
LCS建造大幅縮水的主要內因,在於其理念在實際發展及運用上出現嚴重阻滯:兩型LCS為合乎多樣化的瀕海作戰要求,除基礎型外還發展出三種容易更換的任務模組(反水面船艇、反潛、反水雷),並要求在短時間內在一般停泊狀態下即可更換武裝及相關人員。然而由於預算限制、技術及系統相容性問題,任務模組不是採購量減少,就是開發延遲,部分子系統甚至停止開發,以致LCS在很長時間內根本「換無可換」,最後美國只能取消更換模式,讓每條LCS固定裝備一種模組,使得LCS火力貧弱的問題更加「無解」。而不斷延宕,又令採購成本持續上脹。
另方面,由於LCS過份強調高速及淺海作戰能力,只能透過大量使用鋁合金結構及取消關鍵部位的裝甲來減輕重量,但這又減低結構強度及安全性,部分LCS更在服役後不久就出現裂痕;另外,動力系統及自動控制系統經常出現問題,令原本已數量不足的船員工作百上加斤,例如自由級新用的引擎及噴水推進系統曾發生嚴重故障,首艦自由號其中一個推動模組甚至要完全更換。種種問題令不少業界對LCS的評價相當負面,加上接連不斷的調試,令已服役10年的LCS沒有在各地區衝突中發揮顯著作用,就算是調到新加坡的LCS-3,除進行過一次靠近南沙島礁的航行外,均未見大動作。至於火葯味更重的敍利亞、近東及黑海沿岸,更幾乎全都缺席,連可能最適合LCS的索馬里反海盜任務,也不見她們身影。結果,還是要勞煩神盾艦「出山」,原定「釋放」神盾艦的要求,也無法達到了。
外因方面,2000年後很多國家(甚至民兵組織)都開始配備有效射程遠在LCS之外的岸防反艦導彈,例如黎南什葉派遊擊隊及也門胡塞武裝有來自伊朗的中國授權生產版C-704及C-802岸防反艦導彈;部分小國甚至已開始配備威力更強橫的俄製重型超音速反艦飛彈,例如P-300K岸防反艦系統及3M54艦/潛對艦導彈。如果美軍沒法在先期打擊時擊毀這些甚具靈活性及隱敝性的反艦力量,或者沒有神盾艦作近程支援,LCS艦群雖然有非常優良的近接防空系統,但要進入相關海域進行作戰,風險仍很高(但凡事「勞煩」神盾艦,又有違LCS戰術要求)。結果,瀕海作戰原有如意算盤似乎愈來愈打不響。
但美軍放棄續造LCS的最重要原因,似乎是潛在對手海軍超乎想像的膨脹速度,令瀕海作戰至少在東亞水域內難以有效實施:前總統奧巴馬任期後期,推出亞太再平衡戰略,主要是基於中國海軍自2004年後,海空力量無論在質還是量上都迅速增長,大量舊艦舊艇被更大型的新艦以「2換1」或「1換1」的形式替換。而據美軍估計,2020年時中國海軍驅護艦的規模可能達130或以上,新型常規潛艇達40艘以上,西太平洋的戰略平衡有逆轉的可能,故必須加強西太地區海軍力量,以拑制中國海軍的活動與海洋擴張。
然而,兵器發展至少要以十年為單位,面對戰略戰術環境轉變,往往措手不及,例如原作為前沿兵力的LCS由於在任務上太「特化」,反艦及防空能力均弱,難以抗衡這種火力規模的對手,就算有更多數量神盾艦作支援,亦難以進入第一島鏈內的近岸水域;就算諸如南海等地區衝突,LCS所組成的戰隊在早期階段若面對具反艦及防空優勢的中國海軍,而航母戰鬥群又無法立即支援(美軍常年能部署全球並即時行動的航母只有四艘),除依靠岸基美軍飛機及臨時抽調神盾艦作支援外,是很難應付規模更龐大並有完整航空戰力的中國海軍。
更重要的是,由於中國海空軍的火力投射能力進一步強化,加上航母、新型核攻擊潛艇、萬噸級大驅與反艦彈道導彈等新式武器陸續出台,未來美國海軍若與中國在西太平洋衝突,激烈程度只會有增無減,美國海軍航母戰鬥群、遠程打擊群或護航船隊均需更多中型作戰艦隻,以分擔神盾艦的作戰任務;而在其他瀕海作戰仍行得通的地區,LCS也需得到有力的火力與防空掩護,以執行任務。
以上就是FFG(X)計劃誕生的背景。由所發表的資訊徵詢書(RFI)所見,本級艦的「打雜程度」比派里級尤有過之,且更具迫切性,加上美國海軍未來10年的發展計劃亦多,以及LCS的「教訓」,國防部決定「抄近路」,並不考慮為FFG(X)發展新的船型或作戰裝備,只以市場上能「選擇」的軍艦作為母體,配合美軍已有及正在發展的作戰系統(例如三面陣版本的EASR雷達,以及COMBATSS-21作戰指揮系統),來裝備FFG(X);單艦成本更要控制在9億美元或以下,即半條阿里伯克3型的價錢。更加重要的是,本級艦放棄高自動化,艦員重回180-200的水平,同時強調遠比LCS要求更高的防護與抗爆能力,但速度要求就變得十分次要。
而在作戰任務上,FFG(X)將強調較高水平的自衛防空 / 僚艦防空能力(16-32個VLS)及反水面作戰(8-16個反艦彈發射管),並具備相當的反潛戰能力,簡單來說,就是獨立作戰能力要強,並承繼派里級可獨立擔任船團護衛的能力,又要作為「LCS領艦」(註1)支援/指揮LCS艦群作戰,更要作為艦隊的武力使用及情報收集的延伸節點(即須配合美國海軍未來的CEC作戰能力,同時作為航母戰鬥群的前哨與斥候)。有趣的是,RFI沒有標明FFG(X)的排水量要求,但由於任務十分多,加上火力需求,有專家已預期排水量必然高於兩型LCS,甚至在LCS與阿里伯克級驅逐艦之間。
在這些指導思想下,正式受標的五個設計團隊中,有三個都是美國本土廠商(另兩個是合資或在美國境內開設分公司),而且四個設計方案都是美國廠商直接參與設計的。五個設計方案的母船體分別來自LCS的自由級、獨立級、海岸防衛隊的傳奇級巡邏船、西班牙的F-100型及意大利的FREMM貝爾加米尼級多用途護衛艦。
各方案的優劣如下:
1. 自由級LCS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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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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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獨立級LCS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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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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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傳奇級海岸防衛隊巡邏船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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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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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西班牙F-100迪.巴贊級神盾防空護衛艦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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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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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意大利FREMM貝爾加米尼級多用途護衛艦
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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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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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雖然美國法律規定軍艦必須國造,而參與競標的不是美國國內公司就是國外廠商與國內造船企業合作,但現時入選艦型中最適合FFG(X)性能及成本要求的,反而可能是兩艘「外國貨」,若果這兩個「外國貨」的任一個勝出,都會成為百年以來第一個以外國軍艦設計為基礎的美國軍艦。至於各方案的勝算,很可能要等16個月後各廠商所提供方案的成本、成熟程度,甚至當時的政治環境,方能知曉了。
註1:領艦一詞原指驅逐領艦(Flotilla leader),出自兩次世界大戰期間,是指作為驅逐艦戰隊的指揮及支援艦, 比一般驅逐艦有較大噸位、火力及指揮能力,能指揮編隊作戰,通常是大型驅逐艦或輕巡洋艦。
註2:西班牙F-100型的母型,其實是來自台灣。80年代後期台灣海軍打算建造一級配備小型四面陣相控陣雷達及垂直發射系統的小型護衛艦,該計劃又名田單計劃(正式名稱是先進作戰系統(ACS))。多家美國廠商均投標這項計劃,後來通用航太團隊取得了ACS的發展合同,他們的方案是以派里級擴大至5000噸左右的船型。然而由於經費、技術不足及尹清嵐案,台灣海軍於1995年決定終止計劃。
與此同時,通用航太因各種併購案而轉歸洛竭馬丁旗下,而適逢96年西班牙退出TFC三國防空護衛艦計劃(這計劃後來演變成德國124型及荷蘭七省級護衛艦),洛竭馬丁乘勢再將ACS方案加大,並裝上原裝正版的神盾系統(SPY-1D),加入大量阿里伯克3型的元素,然後推銷西班牙,對方幾乎一拍即合。此方案就是今日的F-100型神盾護衛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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