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無綫新聞年初二(17日)晚引述消息報道,前行政長官梁振英2014年被指收取澳洲公司UGL400萬英鎊事件,律政司決定不採取法律檢控行動,廉署亦已結束調查。但消息出街後,律政司罕有在大年初三公眾假期「開工」回應,發言人澄清有關報道並不正確,律政司並未就該案件是否提出檢控作出決定,重申由於案件尚未完結,不會就案件透露任何內容。
澳洲傳媒揭發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400萬英鎊
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澳洲傳媒報道梁振英2012年宣布參選特首後,與提出收購其持股的戴德梁行控股公司 DTZ的澳洲企業 UGL 簽了協議,可獲400萬英鎊,條件包括離職之後 24 個月內不會撬走管理層、不會開新公司競爭,另梁振英同意擔當UGL的轉介人及顧問,合約上的手寫補充指明有關協助不可構成利益衝突。根據協議,400萬英鎊在2012年及2013年的12月分期支付,亦即是梁振英就任特首之後。梁振英的利益申報表中,受薪工作一欄沒有申報這筆款項。
當時特首辦回應指在現行制度下毋須申報
特首辦當時回應指,有關款項只是涉及梁振英未當特首前提供的服務,毋須申報。又指該份合約是離職協議,是一項不公開的商業安排,純粹是確保梁振英離職後不會與 UGL 競爭,並非由於日後會提供任何服務。雙方交易時,梁振英已辭去行政會議職務,又未獲選為特首,在現行制度下毋須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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