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內地全國高考雖已落幕,但相關爭論卻異常活躍。幾日前有考生發現,某套高考理科試卷中有一道6分的單選題存在兩個可選項,在錙銖必較的高考中,6分差距足以決定一個考生能否進入重點高校。有學生家長認為,若按標準答案給分對選了另一合理選項的考生不公;亦有家長反對,認為考試院若按兩者均對判分才是不公平……
這道引起爭議的化學單項選擇題出現在今年全國卷I理科綜合卷中。題目如下:
根據考試院公佈的標準答案,此題正確選項應該是A項。根絕考生考後的解釋,A選項錯誤是「毋庸置疑」,因為內地高中化學教材上明確定義果糖是一種單糖,此項錯誤十分明顯。但是,B項的說法同樣不正確:在高中生物教材中,曾有過表述指「酶多數是蛋白質,少數是RNA(核糖核酸)」,因此B項中將酶定義為蛋白質的說法,存在以偏概全的誤區,同樣算錯。
今年高考,使用全國I卷的省份有山東、山西、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西、安徽、福建、廣東這十個省份。此事在網上發酵兩日後,各省考試廳陸續回應,最後商定這道爭議題目A、B選項均算對,答這兩項的考生均可得6分。
有媒體稱,高考卷出題錯誤以前也發生過,但影響範圍不足,最後很少會改正,過往也有不少考生因此吃虧;而這次教育部兩日內處理,反應迅速,較以往令人滿意。
不過,一些考生家長以及老師對考試廳的決定有不同看法。有家長拿出教育部對高考的考試要求大綱,並引用其中一段「各學科試題只涉及本科內容,不跨學科綜合」,並指如果按照考試規則,B選項的爭議點其實不算在化學科範疇內,因此B選項表述在化學科範圍內沒有錯誤,A選項就是唯一的正確答案。
又有化學老師貼出教材原文,稱內地的化學課本其實有B選項的原文,又指「酶的範疇在化學領域不會區分那麼細」,認為「只要學科知識紮實,一定不會選B」。
但也有人認為,化學與生物雖在考試中算不同學科,但兩科對酶的界定並無區別,從科學的角度而言「一個結論是錯的,它就是錯的」,「不能因為其錯的程度輕,就認為它不算錯」,「科學本身需要嚴謹的態度和學風,即使A項是最優解,但也不應讓考生承擔出題的錯誤」。而多數人均認為,這道題出得的確不夠嚴謹,而這屬於命題組的責任。
內地《新華網》據此專門向中科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副研究員葉盛查詢,葉盛表示B項「用如此一句話來給酶下定義,那肯定是不全面的」,「早在上世紀六十年代就有科學家提出,除了蛋白質意外,RNA也可能是酶。不過,那時尚沒有任何的直接證據。1982年,核酶一詞被正式提出,用以表示具有酶催化功能的RNA。」
https://www.litenews.hk/?p=53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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