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輕新聞】出生於香港的鄧龍威,在2000年首次去菲律賓旅遊時捲入販毒案,其後被判囚終身,但他多年來堅稱自己無辜,更冒死出了2 本書。案件最近進入最終上訴程序,據悉中國駐菲領事館日前終於取得鄧龍威2000年入境菲律賓紀錄,有望助他上訴時提交新證據。究竟整件案件如何發生?
據《明報》報道,港人鄧龍威因毒品案而被囚在菲律賓監獄已達18年,提交上訴書期限即將屆滿,若未能於限期前提交新證據,很大可能維持原判。
此前,謝偉俊稱曾從非官方渠道取得菲律賓入境處文件副本,顯示鄧龍威於2000年6月19日入境,文件顯示鄧所乘航班編號,質疑菲警作供不實,惟該資料非官方文件,未能呈堂。
特首林鄭月娥13日去信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要求對方正視案件及責成當地移民局提供鄧當年入境菲國的紀錄。據悉,中國駐菲領事館14日終於在菲律賓移民局,取得鄧龍威2000年入境菲律賓的入境紀錄,有助釐清鄧案發時是否在場的疑點,意味他或因此而「翻案」。
鄧龍威:希望可以在聖誕前回港
鄧龍威昨日(14日)亦表示感謝特首林鄭月娥出手,同時希望菲律賓總統能正面回應,菲律賓入境處能儘快提供該份出入境証據,繼而終審庭公平公正公開審理我的終極上訴」。他又指,希望可以在聖誕前回港。
究竟整件事情是如何發生?Facebook專頁「鄧龍威事件關注組」6月曾發表帖文,講述案件事發經過,並呼籲大眾關注事件。
疑點:未到過菲律賓卻被指控進行犯毒
在2000年6月,鄧龍威聲稱被菲律賓警察插贓嫁禍誣告他藏毒,警方要鄧在3小時之内交出200萬披索(當時約港幣32萬),但鄧無法於如此短時間內籌得這筆款項,結果被菲律賓警察指控在2000年6月1日至10日期間在菲律賓進行犯毒活動,但鄧稱於6月19日才抵達當地。
案件審理長達11年不得保釋 判囚40年
菲律賓司法部耗時11年的時間審理這單案件,審訊更因為各種理由一直拖延,這段時間鄧就一直被拘留,能夠得保釋,並受盡各種不人道的對待。
關注組指出,當時謝偉俊議員與去採訪的《明報》記者都有親身看過香港入境處發出的出入境記錄,可證明到鄧在這些日子還未到過菲律賓,他們都相信鄧是無辜的;而在這十一年審訊期間,菲律賓法庭亦從來沒有爲鄧提供過中文翻譯,鄧龍威就這樣於2011年10月尾,在無人証而物証不足的情況下被判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菲律賓的終身監禁是40年。
終極上訴 希望香港政府幫忙爭取公義
鄧龍威在審判後隨即提出上訴,而這次上訴他又足足等了5年,在2017年7月14日上訴庭裁定維持原判。鄧龍威不忿上訴結果,上訴庭竟然無視律師的題問,竟然選擇不解釋不作答,連鄧龍威在菲律賓的代表律師即時提呈原庭重審。
在2017年9月初,鄧的菲律賓代表律師前往香港與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和涂謹申會面,並希望香港與中國政府能夠協助鄧龍威爭取公義。其後,鄧龍威的上訴申請於2017年10月中,被駁回, 代表律師已即時提交上訴文件至菲律賓終審法庭,作出終極上訴。
冒死出書講述「黑獄」經歷
鄧龍威在這段獄中曾撰寫了2 本書,均由明報出版社全資出版;第一本書是《黑獄第5730天》講述他被拘捕的過程。然而,這本書後來被菲律賓監獄長發現,對方更警告他的生命岌岌可危。但鄧龍威認為在菲律賓監獄「生不如死」,並於今年再寫了他第二本書《黑獄第6330天》,更成為今年度的「金閱獎」其中一本的候選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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