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博評】陳景祥﹕沙中線醜聞 又「被蒙在鼓裏」?

政府委任法官夏正民領導三人獨立專家小組,調查高鐵延誤。(資料圖片)

夏正民法官調查港鐵,近年已是第二次。第一次是2014年,他領導兩名專家調查高鐵工程延誤,調查報告在2015年1月公布,對工程監督、政府角色、工程進度匯報以至港鐵內部文化等問題都提供了改善建議,十分全面且具體而微。然而就在3年之後,港鐵又再爆出連串工程醜聞。這次涉及的是沙中線,問題性質比高鐵延誤更為嚴重。


對夏正民法官來說,對着同一家公司,又是知情不報、刻意隱瞞的老問題,到底他還可以對港鐵提出什麼改善建議?


港鐵是香港人引以為傲的一家「本土企業」、一個國際品牌,是少數土生土長的企業,逐步壯大而且能夠走出香港的成功典範。然而港鐵近年一而再地出事,形象大插水,幾乎成為香港人眾矢之的。到此地步,其實令人十分傷心。


應是時候為港鐵「全面體檢」


夏正民法官現在調查的,是沙中線紅磡站剪鋼筋事故。之後發生的土瓜灣站「偷薄」牆身、會展站和土瓜灣站附近樓宇出現沉降等陸續被揭出的問題,皆不在夏正民法官的調查範圍。這幾宗事故,嚴重程度不下於剪鋼筋,行政長官是否應該擴大夏正民專責委員會調查的範圍?


更根本的是,政府是否應該全面檢討港鐵的管治架構、營運模式,以至香港的鐵路運輸是否要維持港鐵「一鐵獨大」的局面?一家企業無法自我糾正,它內部應該已經潛藏了某些深層缺陷,整個營運生態令它無法持續改善、自我優化。換言之,除了頭痛醫頭式的獨立調查,找出當前出事的原因之外,現在應是時候為港鐵來一次「全面體檢」,徹底地查找不足,令這家港人珍而重之的企業能夠重新上路、持續發展。


3層次追究責任:工程、管治、政治


追究港鐵事故,可以分成3個層次的責任。第一層是工程責任,涉及施工、圖則、工程質量等問題,屬於工程專業範疇,也是這次港鐵剪鋼筋、連續牆改設計、樓宇沉降等事故的核心問題。負責沙中線的港鐵工程人員和禮頓,應是工程問題的主要責任人。


對大部分人來說,工程專業應由專家處理,一般人無從置喙。在記者會上,港鐵行政總裁就表示紅磡站月台層板連接方式的改動,承建商的做法比原設計更好;媒體訪問工程界人士時,他們也表示同意。然而,更好的設計,為何不向政府報告,卻私下改動?


由於隱瞞不報而令公眾失去信心,現在沙中線月台的結構是否安全?應該如何檢查?要做什麼測試?到最後由誰做工程驗收確保安全可靠,公眾才會放心?整個過程必須有大批工程專家參與,這方面應由本地負責還是聘請外國專家協助,令工程質量能贏回公眾信心,是非常關鍵的一步。對香港的工程界來說,這次應是他們一展身手的好時機!


第二層是管治責任,涉及監管、匯報、巡查,是關乎制度設計的問題。港鐵的高級管理人員和董事局,對管治責任應責無旁貸。


按港鐵2017年年報有關「公司管治報告書」部分所指:董事局授權執行委員會(成員均為港鐵高層管理人員)管理公司日常事務。沙中線工程出了大問題,論管治責任,執行委員會必然首當其衝。港鐵行政總裁宣布提早退休(留任至新人上任),是無可避免的結果。


董事局方面,港鐵董事局現有20名成員,獨立非執行董事14人,超過董事局人數的三分之二,遠高於《上市規則》要求獨立非執董人數佔董事局成員至少三分之一的規定。獨立非執董的功能主要是監察和制衡,他們佔董事局人數比例愈高,理論上對公司的獨立監察能力就愈強。然而在今次港鐵沙中線醜聞,港鐵的獨立非執董發揮了什麼角色?公眾似乎「唔多覺眼」!他們有沒有汲取夏正民法官的高鐵調查報告建議,發揮監督的作用?公眾也不得而知!


至於董事局主席,港鐵年報指其職責包括「確保董事局適時獲得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充足信息」、「領導董事局及提倡公開的文化」、「制定良好公司管治常規及程序」。以上種種,港鐵主席馬時亨顯然是沒有「交出成績」了!他在記者會上說董事局也被「蒙在鼓裏」,但職責所在,董事局主席是確保港鐵維持管治高水平的頭號人物。工作未能達標,主席「換馬」應是無可避免的了。


第三層是政治責任,涉及的是政治問責、民意取向和議會壓力。負責的官員——運房局長陳帆——的去留,勢必影響政府的管治威信,成為這次沙中線醜聞的政治炸彈。


政府是港鐵大股東,持股約75%。根據《香港鐵路條例》第8條,政府委任了3名官員加入港鐵董事局,包括運房局長陳帆、發展局常任秘書長(工務)韓志強、運輸署長陳美寶。陳帆參與港鐵的管治,主要是透過港鐵董事局。但董事局經常被「蒙在鼓裏」,陳帆作為政府在港鐵的代表,是否也有不能推卸的責任?跟馬時亨作為港鐵主席相比,陳帆直接要承擔的責任會輕些;但在問責制之下,他是否要下台,除了因沙中線的醜聞外,更主要的是關乎政府和議會之間的政治角力。很明顯,出於「政治考慮」,泛民議員必會把矛頭對準陳帆。能否拆解這枚政治炸彈,對行政長官是一次重大考驗。


有人認為,高鐵和沙中線出事,皆因採用了「服務經營權模式」——跟過去港鐵興建鐵路可同時得到物業發展權不同,「服務經營權模式」是政府出資,委託港鐵興建鐵路,港鐵沒有物業發展權,只是工程承建商,負責鐵路的設計和建造。「服務經營權模式」可以解釋高鐵延誤,因為港鐵只負責興建鐵路,開支由政府「買單」,管理層「着緊」的程度,一定不如以前的建鐵路加物業發展權模式(利之所在,鐵路早完工就可早些發展物業)。


然而,沙中線剪鋼筋、改動圖則、隱瞞沉降,到底所為何事?興建成本由政府支付,港鐵毋須節省開支,也不需要繞過程序,冒上知情不報的風險;依章辦事,按足程序去做,對港鐵有什麼損失?把高鐵和沙中線的問題都推給「服務經營權模式」,難以言之成理。


港鐵和政府明顯忘記3年前教訓


前事不忘,夏正民法官上一次就高鐵香港段延誤提交的檢討報告,或可提供一些頭緒:報告指港鐵內部文化是不鼓勵未找到解決辦法前將壞消息上報,令管理層無法察覺危機;而路政署又輕信港鐵的保證,沒有作出恰當的獨立判斷,未做好監察和核證者的角色。


很明顯,港鐵管理層和政府很快就忘記了在3年前得到的教訓。「前事」並沒有成為「後事」之師,到了這個地步,港鐵又豈能不做一次大檢查、大改組?


原刊於《明報》,獲作者授權發表。



https://www.litenews.hk/?p=57265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澳洲代購奶粉華人女子疑涉接贓遭警方拘捕

因搜購嬰兒奶粉聞名澳洲的華人女子被警察鎖上手銬拘捕。     【香港輕新聞】 華人在澳洲搶購嬰兒奶粉導致出現買奶粉難現象早已引起詬病,最近更被揭發有中國家庭專門偷竊奶粉轉售。一名在澳洲從事代購嬰兒奶粉的華人女子近日被墨爾本警方拘捕,有報道指這名女子涉嫌購買早前發生的華人家庭犯罪團伙「奶粉大盜」案的賊贓奶粉,據悉目前這位華人女子已經被警方釋放,但可能只是作為嫌疑人等候審理,而並非無罪釋放,目前此案仍在繼續調查之中。 今年1月澳洲警方偵破嬰幼兒奶粉盜竊家族 在今年1月份,一位名叫柯劍鋒(音譯,Jian Feng Ke)的華人剛剛從中國飛抵澳洲,就在機場被警方拘捕,他的父母和妹妹在他被捕前也已經被警方拘捕,警方一共逮捕了8名家庭成員,其中年紀最小的22歲,最大的53歲,各人被指控在澳洲盜竊嬰幼兒奶粉。   警方在被捕女子寓所發現大批奶粉,部分疑為賊贓。   疑犯房屋搜出4000罐奶粉、蜂蜜和保健品 澳洲警方從疑犯家庭位於悉尼的兩棟房屋中搜出了總價值超過100萬澳元、多達4000罐的嬰兒奶粉、麥盧卡蜂蜜和保健品,以及21.5萬澳元現金贓款。這些被盜的奶粉和保健品都正準備運往中國。從2018年開始,澳洲警方就一直在調查被盜奶粉的下落,之後順藤摸瓜找到這名做代購的華人女子,並人贓俱獲將她逮捕。   被捕女子被稱為「墨爾本夢幻」,曾被電視台跟蹤拍攝她搜購奶粉手法。   被捕女子外號「墨爾本夢幻」圈內十分知名 據知情華人透露,這名被捕的華人女子在澳洲代購圈內很出名,她就是「墨爾本夢幻」。在澳洲九號電視台的一檔名為《A Current Affair》的節目2018年曾播出的一個專題片《瘋狂的嬰幼兒配方奶粉》(Baby formula frenzy)中,她就是被拍到搶購奶粉的主角。 祖孫三代螞蟻搬家不斷到超市購買奶粉 在這個電視台的特別節目中,記者跟拍了這個住在墨爾本的華人家庭一整天,從背後看著「夢幻」女士一家人,她和母親還有孩子(祖孫三代),各自開車到不同的超市瘋狂購買奶粉,之後塞滿汽車後備箱,並囤積到自家車庫。這個節目還採訪了澳洲的年輕媽媽們。她們講述了由於這些華人代購無視4罐限量,以「螞蟻搬家」的方式不斷掃貨,以至於她們經常為買不到嬰幼兒配方奶粉而苦惱。     https://www.litenews.hk/?p=70068

【多方觀點】佔中案判刑輕重成爭議 反映社會撕裂難平復?

【香港輕新聞】佔中案昨日(24日)判刑,九名被告中,四人須即時入獄,四人獲判緩刑或社會服務,而陳淑莊因要接受手術,押後至6月10日宣判。針對判刑輕重言人人殊,有意見認為,此案政治意味濃厚,裁決非但不是和局,而且會造成社會進一步撕裂,對於政治事,僅強調法治是難以解決的;亦有意見表示,以普通法控告「九子」的疑似不公,法官的說詞也「十分礙耳」,然而卻證諸佔中事態的發展。 突顯修補撕裂的困難 《明報》 社評 表示,佔中案判刑輕重言人人殊,是「突顯社會撕裂從未真正癒合」,而「衡量判刑輕重需要視乎具體場景,避免引喻失義又或立場決定腦袋」。對於控罪是否適合、判刑是否過重,「應當本着法治精神,經由上訴程序處理,不應政治化」。 社評 認為,在支持者眼中是「從容就義」,可是在不滿者眼裏卻是「死不認錯」,「雙方對事情的認知和觀感存在鴻溝,突顯修補社會撕裂的困難」。 應避免政治立場先行 《明報》 社評 認為,佔中案只是根據法律觀點,決定九名被告罪名是否成立,「跟佔領運動的政治和歷史評價是兩碼子的事,看待量刑輕重,應該避免政治立場先行,亦要避免斷章取義式的直觀比較」。對於政治層面的撕裂,「只能透過政治對話接觸」收窄分歧;至於消弭人心撕裂,則「需要各方易地而處,換位思考,多去理解別人的感受」。 裁決令社會更撕裂? 《信報》 「金針集」 金箴 文章引述民主派會議召集人 毛孟靜 表示,「判刑結果想帶出『打和』感覺」, 文章 卻認為「裁決非但不是和局,而且是社會進一步撕裂的助燃劑」,「佔中案的起因是政改,政制不改,社會不和」。「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一味強調法治,毫無疑問是捉錯用神」,政治問題必須政治解決。 難言對選舉的影響? 《信報》 「金針集」 金箴 文章表示,邵家臻和陳淑莊即時喪失議員資格的機會不高,因為民主派議員人數在立法會佔三分之一以上,對於抵住「DQ」壓力,而立法會換屆選舉亦將在明年展開,「DQ完再補選差不多夠鐘落莊洗牌」,建制派也「犯不着逼人太甚」。 文章 認為,目前難言判刑對明年選舉的影響,「民主派理論上可以藉着有人坐監而得到同情票,奈何本土派從一開始就質疑佔中九子的理念,能否贏得他們的選票實屬懸念」。 不肯面對慘重代價? 《星島日報》 社評 表示,法官判詞指出大眾看清「故事的另一面」,「就是被告借『公民抗命』之名肆意違法,破壞秩序,讓眾多市民飽受佔領之苦,卻始終得不到他們的道歉」,「判刑

性侵8歲女童變態犯人將出獄 韓媒為何決定公開其長相?

【香港輕新聞】韓國男子趙斗淳(조두순)2008年性侵一名8歲女童,令她終生要掛著尿袋生活。事後他聲稱醉酒,僅被判12年刑期並於明年出獄,不少人擔心他會報復受害者;對此,MBC電視台節目24日晚冒著違法風險首度公開其長相,強調民眾安全大於罪犯的肖像權。 電影《許願(소원)》劇照/MBC《真實搜查隊(실화탐사대)》節目截圖 韓國上星期開始實施《趙斗淳法》 據 《MBC NEW》 報道,韓國16日開始實施《趙斗淳法》,即《關於對特定犯罪者的保護觀察及佩戴電子裝置的法律》。 該法規定,刑滿釋放的特定刑滿釋放人員除必須佩戴電子腳鏈外,任何有可能再犯的高危犯人會由觀察官24小時緊隨,從而監視犯人出獄後行為,包括確認有否接觸兒童。隨著這新法令的實施,令此案再一次成為韓國人關注的焦點。 稱醉酒才犯案獲判輕判12年 2008年,年僅8歲女童娜英(化名)在上學途中,被趙斗淳誘拐到教會廁所內性侵。事後醫護人員發現娜英不單小腿骨折,連大、小腸也流出體外。娜英在接受手術後雖然保住性命,但需永遠依靠人工肛門及掛著尿袋生活。雖然大批韓國民眾要求嚴懲趙斗淳,但他於法院供稱自己因為醉酒才犯案,結果獲判12年刑期,將在2020年刑滿出獄。 60萬韓國民眾請願阻出獄落空 受害者父親前年11月接受媒體訪問時曾表示感到不安,同時要求公開趙斗淳照片,「我只在庭審的時候見過他,等到他出獄,即使走到旁邊坐下很可能都會不認得,這個事實」。同年12月,有逾60萬民眾請願反對他出獄,惟韓國政府發言人稱在現行訴訟法律體系下,案件不會重審。 【特稿】8歲女童遭性侵終生掛尿袋 為何案件再受關注? 心理測試顯示再犯率極高 《Channel A》 曾報道,趙斗淳一直聲稱自己沒犯事並多次作出挑釁,「你們以為我會被關在這一輩子嗎?等我出獄後,大家都走著瞧」。據指,韓國法務部2018年對趙斗淳進行性犯罪治療經過鑑定,結果被判斷「再犯率極高」;不少民眾認為,至今仍無得法得知趙鬥淳的長相,無疑是令人心惶惶。 韓節目:民眾安全大於罪犯名譽及肖像權 對此,MBC電視台節目《真實搜查隊》(실화탐사대)周二(24日)晚上公開趙斗淳「未經打格」的照片,引起民眾關注及討論。雖然做法或有違韓國法律,但節目製作組向 媒體 表示,在現行法律下,即使在性犯罪者出獄後,將政府韓國公開性犯罪者資訊的網站上的犯人照片及居住地告知受害者家屬,也可能因為「名譽毀損」而